人大:加强地方人大制度的建设提高研讨论文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进展,代表工作日趋活跃,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制度,增强代表工作的实际效果,提高人大监督力度,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认为,一是要完善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以进展基层民主为目标,推动地方人大制度建设,让代表能充分行使法定职权,更好地为人民说话;三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究有效的监督形式、途径、方法、措施,更好地贯彻监督法。一、完善地方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制度(一)完善提案制度。一是要改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案的薄弱状况。目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议案很少,出现这种现象固然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是因为限于工作条件和时间,个人动手比起法定机关经过长期酝酿、准备,并由专门班子论证、起草而形成议案有很大差距。如何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案这个薄弱环节,需要实行相应措施,如加强专业培训和深化基层调研、配备专门助理人员等。二是要提高议案质量,突出会议重点。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一个通病是议程安排过多,“”“”议程安排上大都是 拼盘式 、 搞平衡 的办法,涉及面宽,面面俱到,缺乏重点或重点不明确,影响审议质量和会议效果。对此,建议作出制度法律规范,基本要求是:首先,确定议程时,一定要突出重点,无论是法规案还是其他议案,都要根据抓大事、议大事、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抓住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 热点 问题,以及重大议案等,每次常委会确定 1 至 2 个重点议案为宜。其次,在时间上,为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对议程的确定时间应提前一个月左右确定下来,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搞点调查讨论。(二)实行固定的、科学法律规范的会期制度,重点是要法律规范常委会例会时间。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会议,如特别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对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项任务越来越繁重。常委会既然是集体行使职权,其会议必须有相应的时间保障。假如会议时间过短,组成人员来不及认真认真地讨论、分析和讨论议案,匆匆地进行审议,或者赞成,或者否定,客观上造成权力机关无关紧要的印象,“”很可能充当了 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