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景兰 赵花蕊(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内容摘要: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是现代社会两股重要力量,近些年来彼此的不断进步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得到了一致的认可。但由于其自身的发育还远未成熟,仍处于探究与改革中,致使两者在很多方面出现了紧张的对立。然而我们在透析这无序局面的表征后,更应看到两者的统一性,即依笔者看,应从矛盾的对立统一立场,对二者关系进行分析并努力寻找解决途径,完成合理构建,以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和保障社会公正。 关键词:新闻自由 新闻舆论监督 司法 对立 统一“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使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蓬勃开展起来;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指出:进展民主,健“”全法制,要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今日中国,新闻舆论监督有比西方国家更为重要的地位和责任,以致有人将其视为我国现行的六大监督体制之一。新闻舆论监督成为推动社会和谐,推动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健康进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一、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理论舆论是社会进展的动力之一,它不只是消极的反映社会,反映公众集合意识的倾向,而且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社会,反作用于人们的思维活动与行为方式。舆论的定义,作为人们对舆论本质特性的认识,往往由于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角度,而得出不同的结论。虽然舆论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监督作为舆论的一个基本功能,却得到了一致性的认同。所谓舆论监督就是通过公众意见所具有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压力来监督、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当人或者社会组织的行为超过现实社会所认可的社会道德底线时,舆论能够形成 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 (马克思语),对这些行为进行制约和监督。现代社会里,公民个人信息不畅、力量弱小,假如独靠一己之力,其作用与影响十分有限,而新闻媒体依靠新闻所具有的新奇性、及时性、广泛性、开放性的特点,成为公民舆论的代言人,因而新闻舆论监督也就成为了舆论监督的主导形式,成为推动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新闻舆论监督与新闻自由密切相关,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并没有关于新闻自由的明确规定,但是世界多数国家普遍认为新闻自由是一项从宪法中延伸出来的权利。“我国宪法也没有关于新闻自由的相关规定,但是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