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进展观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检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在基层
如何根据科学进展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高度重视、仔细解决的重大课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化一线,调查分析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有针对性地推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十大举措,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检察日报 5 月 11 日头版头条给予了报道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情况我市共 11 个基层检察院,是全省市级院中所辖基层检察院最多的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20xx 年以来,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迎江区院、宿松县院先后荣膺全国十佳检察院和全国先进检察院,11 个基层院全部跨入省市级文明单位行列,许多基层单项工作也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最高人民检察院胡克惠、王振川、朱孝清、姜建初等四位副检察长先后亲临**视察指导,对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二、影响和制约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进展的突出问题虽然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实行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我们深知,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仍然是处于较低层次、较低水平,与科学进展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
通过调查讨论,我们认为当前制约基层检察院建设科学进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断层情况凸显
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有干警 653 人,其中 11 个基层检察院共有干警 525 人
基层检察院 30 岁以下干警 68 人,仅占基层检察干警总数的 13%;45 岁以上干警 233 人,占总数的 44
30 岁以下干警明显偏少,断层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影响检察工作的永续进展
(二)学历层次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