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鼓舞我系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要求、全面进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2 .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 .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4 .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关怀集体;5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6 .优秀学生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承担学生工作,配合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树立良好班风中成绩显著。 第三条 受违纪处分者一年内不得评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四条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以下办法进行:1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初的两周内进行;2 .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仔细听取学生和任课老师意见,推举名单经系导审核后,呈院有关部门批准;3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籍学生;4 .新生入学初不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毕业班的评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 xxxxxxx 学院商贸管理系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