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系统建国六十周年征文选登**供销社进展于革命战争时期,在六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扎根农村,大力弘扬甘于奉献、艰苦奋斗、永不言止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地全力支持农村经济进展,全面完成了党和政府在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以后及近年来等不同历史时期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逐步进展成为网点遍布城乡、组织体系完整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发挥了连接政府和农民、农村和城市、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早在新中国建立之初,随着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广阔农村又相继建立了以土改果实和农民集股投资为资金的供销合作社商业
其中,瑷珲县于 1946 年率先在西岗子、瑷珲、四嘉子建立了 3 处农村供销合作社
1948 年后,逊克、孙吴等县相继建立了供销合作社
到 1950 年,全区供销社已进展到 30 个,共有资金52444 万元,社员人数为 13404 人,合作社工作人员逾百人
供销合作社取消了私商对农民的中间剥削,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进展
1950 年 1 月,为了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领导,人民政府选派干部组建了地区供销总社,各县也同时成立了县供销联合社
当年,全区供销社共有干部职工 289 人
逊克县为全区农村基础社网点最多的县份,达 15个,农民入股 2456 个,折合人民币 2
7 万元,流动资金 23
1951 年对县内供销网点进行整顿,由原 15 个基层社合并为 8 个,下设 8 个分店
公布了基层社章程(草案),实行凭社员证在本社购买商品享受 5%的优惠价格的办法,使农村供销经济日益进展和巩固
1955“年,乌云村供销社王家店分店制造了 二人一店、购销十万、外加八千、”里外各半 的全省供销合作系统的最高工作量,连续 3 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典型,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