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仔细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加平安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与综治成员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互动机制和合作平台,将保险创新与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协助解决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的新挑战,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保险业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进展,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影响,我国经济社会进展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更加艰巨。这对保险业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 用,全方位、深层次参加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行业要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进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观念,在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工作方针,全力推动行业平稳较快进展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二、继续深化推动保险业参加平安建设开展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保险业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加平安建设,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 故,支持参加灾后重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协助化解社会矛盾和加强社会管理,对于促进生产、生活和社会平安起到了明显推动作用。今后一段时 期,要继续贯彻《中国保监会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加平安建设的指导意 见》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深化推动保险业参加平安建设工 作。积极进展责任保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落实保监会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火灾、安全生产、校方责任、环境污染、产品质量、旅游、医疗等领域责任保险进展。继续完善交强险配套制度,改进完善交强险互碰自赔快速处理机制,保障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三农”保险业务,广泛参加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稳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进展,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在试点基础上,推动农房保险、农民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