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租赁位置、期限 一、 租赁位置:甲方愿将 xxx 地下停车场两侧墙体空位租给乙方经营广告发布
二、日期起止
第二条 租金、电费及缴费方式:一、租金、电费:第一年租金三万五千元,第二年租金肆万伍仟元,第三年租金伍万伍仟元
电费按商业用电计费,每度电为二、租金、电费缴费的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交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交纳时间为年月日前,第三年交纳时间为 年月日前
电费每两个月缴纳一次
(本月交清前两个月所用的电费) 第三条 乙方在使用墙体位置时必须保证使用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严格执行《xx 市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
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规划、城管、工商、税务、消防)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上述手续不全导致广告发布无法经营,乙方交纳甲方的所有费用一概不退
第四条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突发事件,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甲方或本项目经营整体规划调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等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使用或调整位置,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撤离租赁的位置(墙体)并终止合同,租金据实结算,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拆除属于自己投资的灯箱及相关设施,也可以按 70%折旧留给甲方
(但初期制作广告设施、设备投资金额报甲方确认,墙体广告设施材质分两种:①高档拉布灯箱广告;②超薄灯箱广告,材质均为型材
另签订补充条款,便于后期折旧核算)如乙方需继续租赁使用,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优先租赁,乙方续租三年后灯箱及设备无偿归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提供停车场进、出口两侧位置
保证施工期间及营业期间的用电,特别情况除外
配置营业期间计量电表
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广告发布,乙方提供的广告发布内容和表现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