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时期广西壮族土司统治区农业开发的主要成就探因打开文本图片集[摘要]元明时期是广西壮族土司制度正式确立和全面进展的重要阶段。在王朝中央间接统治和壮族土司“以其故俗”世袭统治的双轨式管理体制下,壮族土司统治区的农业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成就之取得,一方面是缘于王朝中央为强化其于壮族土司统治区的封建统治和各个壮族土司政权为巩固其世袭统治地位而在思想上对地域农业开发的重视,另一方面是缘于王朝中央和壮族土司为达到巩固统治之目的而实行的有利于社会经济进展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壮族土司统治区农业经济的开发,一方面为其手工业和商业的进展制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夯实和强化了壮族土司制度统治的根基,使得壮族土司制度在元明时代得以正式确立和全面进展,进而达到它的鼎盛时期。[关键词]元代;明代;广西;土司;农业一、问题的提出从历史上看,“壮族地区土司制度开始于宋代镇压依智高之后,确立于元代,进展于明代,消亡于清末民国初,历时千年,是壮族进展史上非常重要的阶段。”从制度构成的层面而言,土司制度既包括政治制度,又包括经济制度,还包括军事制度和文化制度。因此,讨论土司制度,不仅要讨论其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还要讨论其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特别是要着重讨论其经济制度,因为这是政治制度的基础,是土司制度统治的根基。但是,向来人们或以为,历史上,壮族地区开发较晚,经济不发达,各方面的进展较为落后,壮族土司大多专注于政治上的世袭统治,忽视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因而土司制度对地域经济与文化进展所起的作用微不足道。其实,这是对壮族土司世袭统治的一种偏颇认识。实际上,壮族土司统治时期,不仅没有忽视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相反,为了巩固其世袭统治和在与其他土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他们亦极重视地域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事实证明,在土司制度下,诸土司各自为政,界线森严,互相窥伺,相互间的争夺与仇杀甚为激烈。因而,各个土司政权为了巩固其世袭统治地位,也为了在与其他土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往往对其所辖地盘进行相当程度地经营和开发,除了加强其自身政治上的世袭统治外,也十分注重地域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尤其是对处于上升阶段的元明土司制度来说更是如此,因此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诚如学者所言,“以往的讨论多认为土司只知道压迫剥削,对农奴和土民进行残酷统治,不关怀生产。这种意见和论断是不甚客观、不甚全面的”,“讨论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