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职称补贴办法通知范文为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制造性,进展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公司整体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的提升,使公司不断进展壮大。在广泛征求广阔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公司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取得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的招聘人员(合同制)实行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如下:一、取得相关职称的人员工资补贴标准⑴ 取得助理级职称补贴 100 元/月、取得中级职称补贴 400 元/月、取得副高级职称补贴 700 元/月,取得教授级高工补贴 1000 元/月。⑵ 职称补贴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如同时取得几项职称的,按标准高的计算。⑶ 职称专业必须为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取得其他专业不予补贴。二、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工资补贴标准1、一、二级建造师⑴ 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补贴 2000 元/月、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补贴 1000 元/月。⑵ 建造师必须为公路专业,取得其他专业不予补贴,取得双专业及以上的不予增加补贴。⑶ 取得建造师资格人员应及时参加安全人员考试并取得 B 类安全证,否则不予补贴。三、同时取得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累计计算。四、补贴的取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补贴: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4、不服从领导安排的,不仔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的;5、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被上级通报批判的或被媒体曝光的。五、其它事项1、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不少于 3 年(自补贴取得之日起)的服务合同,同时其享受补贴的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须交由公司统一保管。2、本补贴标准从二 0 二 0 年七月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