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程序管理制度(一)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合约规定的服务期内主动提起申请,要求离开公司。(二)约满解聘:是指依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服务合同,合约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双方解除聘任关系。(三)辞退:是指与公司签有试用期服务合同或正式服务合同的员工,在发生以下情况时被公司要求离开公司。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但其违纪程度不足以依违纪开除程序处理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需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违纪开除:是指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工作纪律,或因违反国家法律被执法部门裁定承担刑事责任,公司要求员工离开公司。(五)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五日或年度累计旷工 15 日为自动离职。二、离职申请审批程序(一)员工辞职 1、员工在服务合同期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写明辞职理由、拟离职时间及其妥善工作移交办法。2、辞职员工最迟应于拟离职时间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担任部门主管、经理及以上重要岗位、参加公司重大技术或经营项目的岗位人员最迟应于拟离职时间前两个月提出申请。3、辞职员工应向公司人力资源事部递交辞职申请。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后,及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主管领导,并组织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真实辞职理由,尝试挽留员工,并就员工工作移交事宜做出协商安排。4、公司部门主管、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辞职应安排与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委托人面谈,并经公司总经理签署书面批准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5、基层岗位员工辞职,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事部负责离职面谈,面谈结束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二)约满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