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调研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调研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究创新,实现突破。要坚持不懈探究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法律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穿运用“四种形态”,是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存在问题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调研发现,当前监督部门日常工作以线索处置、立案审査等“硬任务”为主,主动摸查问题、抓早抓小的精力和压力不足,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聚焦不够、讨论不深,发现问题效率不高。监督队伍中精通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等的专业人才不多,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时,不同程度存在“外行监督内行”情况。此外,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的信息化程度普遍不高,与当前高压态势下违纪行为更加隐蔽化、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成倍增长情况下,精准高效发现问题线索的要求不相匹配。主动处置问题线索的意愿不强。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缺乏明确法律规范的纠偏纠错机制,是否处置、怎么处理仍然具有较大随意性。有的不敢大胆开展监督,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不愿监督,认为办大案要案才是成绩,存在将小问题“养大了”再办的惯性思维;有的不会监督,对监督方式手段要求把握不清楚。如,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关于谈话类措施界限不清楚、运用方式不掌握,对怎么区分运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警不谈话等多种谈话的具体措施,尤其是对程序、权限和要求等操作层面规定掌握不够。彻底解决问题的效果不佳。有的监督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时非常注重找“病树”、治“病症”,而对挖掘“问题背后的问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预防杜绝同类问题等査“病因”、绝“病根”的工作,投入力量则明显不够,开展讨论不多,对整个地区或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判不足,通过监督解决问题的效果不明显。一些监督部门开展工作习惯冲在前面、包打天下,不注重运用问责、约谈、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导致被监督单位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不足。原因分析监督领导机制欠缺和协作机制尚未健全并存。一是缺乏有力的外部协作机制。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委、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等均有日常监督职责,但在实践中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形成合力不够充分。二是缺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