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见面礼仪法律规范有哪些商务见面礼仪法律规范:称呼礼仪称呼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应酬之中,所采纳的彼此之间的称谓语。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进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的风尚,因此对它不能疏忽大意,随便乱用。在商务会面中,恰当地使用称谓,是商务交往顺利进行的第一步。称呼礼仪法律规范在商务活动中,称呼要庄重、正式、法律规范。一句得体的称呼,既能引起对方的注意,也一下子拉近了双方的距离。依照商务惯例,在商务会面中,最正式的称呼有三种,即应当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或是其泛尊称。泛尊称,指的是先生、小姐、夫人、女士一类可以广泛使用的尊称。在商务活动中,以对方的行政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佳,是最常见的一种称呼方法。可以仅称职务,如局长、处长、经理、主管等;也可以在职务前面加上姓氏,如李市长、张董事长等。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有职称和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李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张博士先生等。这样可以表示你对他职称的认可和尊敬。对于那些初次打交道的,或者既没有具体的职务也没有具体的职称的人,可以直接称呼他们为先生、小姐或者夫人,假如知道他们的姓氏,就最好在这些泛尊称的前面带上对方的姓,如张先生、李小姐等。在使用泛尊称的时候,对于男士,不管多大年纪,都可以称呼对方为先生,但是对于女士来说,夫人这个称呼可不能乱用的,必须在知道对方已经结婚的前提下才可以用。除此之外,称呼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初次见面更要注意称呼初次与人见面或谈业务时,要称呼姓加职务,要一字一字地说得特别清楚,比如:王总经理,你说得真对假如对方是个副总经理,可删去那个副字;但若对方是总经理,不要为了方便把总字去掉,而变为经理。第二,关系越熟越要注意称呼与对方十分熟悉之后,千万不要因此而忽略了对对方的称呼,一定要坚持称呼对方的姓加职务(职称),尤其是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人人都需要被人尊重,越是熟人,越是要彼此尊重,假如熟了就变得随随便便,老王、老李甚至用一声唉、喂来称呼了,这样极不礼貌,是令对方难以接受的。第三,称呼对方时不要一带而过在交谈过程中,称呼对方时,要加重语气,称呼完了停顿一会儿,然后再谈要说的事,这样才能引起对方的注意,他会仔细地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