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三八节期间开展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关于在三八节期间开展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办公室、 工作区、 村(社区), 镇直各部门, 各企业:为全面学习 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通过选树典型、 宣传先进, 以榜样力量激励广阔妇女牢记初心使命, 镇妇联决定于 2024 年“三八” 节期间,对在医疗救治、 联防联控、 物资援助、 巾帼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冲锋在前、 投身一线、 担当作为、 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集体)、 巾帼建功标兵、 好婆婆、 好媳妇, “美在农家” 示范村和示范户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 镇三八红旗集体 10 个、 三八红旗手 33 名、 巾帼建功标兵 14 名、 好婆婆 61 名、 好媳妇 61 名、“美在农家” 示范村 10 个、“美在农家” 三星级示范户 502 户
二、 评选条件 (一) 镇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 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女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 60%以上
2、 要突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在关键岗位、 重点领域冲锋在前、 勇 挑重担、 善打硬仗, 付出多、 贡献大、 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
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具有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良好的精神风貌
4、 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 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为加快推动经济文化强区建设作出了 积极贡献
5、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积极参加“美在农家” 、 “美在我家” 、 爱心超市、 千岗联千户 结对帮扶、 困境儿童救助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受到公众好评,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 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 镇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