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活动的通告范文一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的犯罪行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同暴力恐怖犯罪作斗争是各族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鼓舞各族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二、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 5-10 万元的奖励。三、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参加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 月 1 日范文二莱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近年来涉文案件频发,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和盗窃野外文物的犯罪活动猖獗,文物保护形势严峻。极少数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令,不择手段地实施盗掘、盗窃活动,使历史文化遗存遭受严重破坏。根据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的严打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古墓葬、古遗址和野外文物保护,严厉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犯罪活动,通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工农业生产及重大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领海文物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文物行政部门,以便进行及时保护。否则,将依法进行惩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盗掘古墓、盗掘古文化遗址的行为,即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宝贵文物的行为;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走私文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镇街政府和村委会等负有监督管理的义务。村委会或居委会可以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保护网络和管理巡查制度,实行安全防范措施,其安全保卫人员,可以依法配备防卫器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的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莱州市公安局莱州市文物局9 月 30 日范文三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给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法律规范市区庆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进行各类庆典活动必须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二、进行庆典活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