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探究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探究一、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和特点案例教学法是老师利用案例去形象地说明理论知识,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正式应用是在 20 世纪初美国的哈佛大学医学院和法学院。它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其主要特点表现在:1.它是一种启发式教学。与传统的“满堂灌”、“注入式”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引导式教学。我国由于种种原因,法学教学仍囿于“灌输式”的讲授。讲含义、特征、性质、意义、历史进展、法律法律规范等内容,致使学生四年的学习走入了“抄笔记,考笔记、背法条”的误区,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都很差。而实行案例教学法,改变了教学过程中单独由老师唱主角,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老师在讲课过程中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供学生思考,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使学生开动脑筋,仔细思考,获得答案。3.它是一种民主式教学。传统的法学教学中,老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个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实行案例教学,能够充分发挥老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老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讨论式的案例教学中,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样,各种观点、理由及论据得到充分表述,使大家对相应问题认识越来越清楚、理解越来越深刻,从而加强对法律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二、案例教学法的模式1.列举案例模式。是指老师在授课中,为了说明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条款或某一实践问题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列举案例的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列举的案例可以是现实发生的真人真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后的案例;可以是十分严肃的案例,也可以是轻松自由的案例。这要根据讲课的具体内容由老师自主灵活地使用。2.课堂讨论模式。就是老师在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一个或数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在课堂上交由学生进行讨论。其目的是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使学生不但能巩固所学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如何适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甚至对我国存在的立法缺陷亦有所发现和了解。3.观摩庭审模式。主要是组织有一定理论基础知识的三、四年级学生到法院旁听一些较典型的或疑难的案例。其目的是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