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 2024 年自主招生简章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4]35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法律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4]18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 号)等文件精神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养教育,深化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华东理工大学 2024 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即 208 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 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 4(适用于上海市考生)、附件 5(适用于浙江省考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不区分文理科),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 2. 在 2024 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工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 3. 在部分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 1)。 4. 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 考生网上报名。 2. 书面材料寄送。 类别竞赛名称奖项要求落款或主办单位(仅供参考)文学类竞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学生杂志社,中国当代文学讨论会校园文学委员会,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组委会“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学校部,语文报社,中国语文报刊学会,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初中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字系,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英语类学科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高校招生》杂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组委会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际英语外语老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老师协会,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讨论中心“21 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