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加工合同项目名称: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林路)工程道路、排水、挡墙工程承包人(分包人(全称):南通市永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林路)项目经理部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加工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南通市永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承揽修建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林路)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水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里路、排水、挡墙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1 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码:C024032060202-2/1发证机关: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资质专业及等级: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二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截至 2015 年 12 月 5 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以上证件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第二条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1、分包工程项目工程名称:光阳路道路、排水、挡墙工程工程地点: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光阳路(通京大道~园2林路)工程分包范围:道路、排水、挡墙工程2、劳务报酬1)劳务报酬计价方式: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分项工程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总价:人民币:两佰万圆整(大写)2000000.00(小写)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或固定总额,均为一次性总包干,不得调价。3)劳务报酬单价或固定总额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机具、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防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利润、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其他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第三条双方进驻工地机构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郭国良2、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通市永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邢建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1、当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