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关于“定期对全国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的要求,按照 2016年工作部署安排(国土资厅发〔2016〕7 号),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国土资源部组织对 2015 年度内由于土地利用变化及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进行评价,形成了基于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成果。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一)全国耕地质量等别结构截至 2015 年末,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定面积为 13462.40 万公顷(20.19 亿亩),全国耕地评定为 15 个等,1 等耕地质量最好,15 等最差。其中,7-13 等耕地每等的面积均大于 1000 万公顷,7-13 等耕地总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 78.37%(见表 1)。采用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 9.96 等。与平均等别相比,高于平均等别的 1-9 等耕地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 39.89%,低于平均等别的 10-15 等耕地占 60.11%2见表 1)。表1全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比例等面积比例%等万公顷万田144.33664.880.33259.27888.980.443114.081711.150.854172.242583.581.285366.415496.102.726886.5513298.296.5971142.7317140.978.4981183.8817758.218.7991400.1921002.9110.40101773.9926609.8613.18112032.5230487.7315.10121890.7928361.9014.04131126.7516901.208.3714766.9111503.605.7015501.777526.603.73合计13462.40201935.95100.00注:数据合计数由于单位或小数位取舍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将全国耕地按照 1-4 等、5-8 等、9-12 等、13-15 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其中,优等地面积为 389.91 万公顷(5848.58 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 2.90%;高等地面积为 3579.57 万公顷(53693.58 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 26.59%;中等地面积为 7097.49 万公顷(106462.40 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 52.72%;低等地面积为 2395.43 万公顷(35931.40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 17.79%(见图 1)。3二)全国耕地质量空间分布从优、高、中、低等地在全国的分布来看,优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广东等 3 个省,总面积为 352.01 万公顷(5280.17万亩),占全国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