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自评报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自评报告 篇一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年我院扎实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南宁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年度评估的通知》(南医改办〔20**〕9 号)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资源配置及功能定位情况: ***县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属广西国家级第二批公立县级医改试点医院。医院占地 7242 平方米,建筑面积 11850 平方米,住院床位 138 张。我院作为县域内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中医医院,继续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险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医改顺利稳步推动,20**年我院院长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竞聘院长,院长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医技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经营管理权。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长效机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发单位活力,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目前院长、副院长每年由县组织部按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院长负责制、任期目标与奖惩还需不断完善。 三、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一)破除以药补医情况 20**年 2 月 1 日零时,我院根据医改要求准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新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后,医院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按进价销售。20**年和 20**年医院总收入分别为 2550 万元和 2557 万元,药品收入分别为 886.25 万元和 648.53 万元,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收入分别为 132.94 万元和 97.28 万元,自治区和县财政药品零差率补助分别为 18.45 万元和 20.12 万元(按 6: 4 比例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两年来,医院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严格控制贵重药品、减少辅助药品、法律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等多种措施等,医院药物收入下降 26.82%(减少 237.72 万元),药占比由 44%降至 32%,以药养医的局面有突破。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20**年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物价要求提高了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