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范本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准时上下班, 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 不拖延不积压。 (二) 服从上级指挥, 如有不同意见, 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 一经上级主管决定, 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 尽忠职守, 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 爱护本公司财物, 不浪费, 不化公为私。 (五)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 保持公司信誉, 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 切戒不良嗜好。 (八)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 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 严谨操守,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 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 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员工每天工作 8 小时, 星期六、 日及纪念日休假。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 下班时间, 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 公告实行。 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 应视业务需要, 制定为一班制, 或多班轮值制。 如采纳昼夜轮班制, 所有班次, 必须 1 星期调整 1 次。 第五条: 上、 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 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 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 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 8 小时, 如因工作需要, 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 10 小时, 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 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 依照政策有关规定, 仍可延长工作时间, 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 其延长之总时间, 每月 不得超过 46 小时。 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 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 员工请假, 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 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 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 即予停薪留职, 但以 1 年为限。 (二) 事假──因私事待理者, 可请事假, 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14 天, 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 婚假──本人结婚, 可请婚假 3 天, 晚婚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