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案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案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26 号)中的“A2024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2.填报原则: (1)自该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在“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税收折旧是指纳税人享受财税〔2024〕75 号、财税〔2024〕106 号、财税〔2024〕54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实行税收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的税收折旧额;一般折旧是指该资产根据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即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根据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一致的,纳税人不涉及纳税调整事项,但是涉及减免税核算事项,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不一致的,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大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进行纳税调增(相关事项在汇算清缴时一并调整),但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当固定资产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税收折旧金额时,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减,同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2)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起,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不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和“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两种情形的,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折旧期内,仍需根据该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最后一期折旧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本年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3)本表第 5 列仅填报纳税调减金额,不得填报负数。 (4)以前年度开始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若该固定资产本年符合第(1)条原则,应继续填报本表。 案例一: 居民企业 A 公司(查账征收)2024 年 3 月购入一台电子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价值 36 万元,该设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4 号)的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设备在会计上采纳直线法进行折旧,估计使用年限为 3 年(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 3 年),净残值为 0。(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