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户籍制度改革一脉相承【摘要】目前我国改革已然进入攻坚期,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现代化相结合是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因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在扬弃旧式现代化之后探寻的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假如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那么户籍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二者一脉相承。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让户籍制度改革有了新的意义,并且给予了户籍制度改革全新的方向,规定了未来中国式社会治理的新体系。【关键词】治理现代化;户籍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假如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前中国深化改革的必定选择,那么户籍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二者一脉相承。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户籍制度的内涵(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界定治理不同于管理,不同于统治,也不同于服务,治理的内涵和外延都要比它们大得多,治理包括管理、统治、服务、法制、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等。由于统治、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民、公众或某个群体,所以它是单向的;而治理的对象是整个国家和社会,所以是双向或多向的。并且,治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形成一种良好的秩序和状态。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即“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治理能力就是一个国家的制度执行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概括地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地包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从根本上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在扬弃旧式现代化之后探寻的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路。(二)户籍制度的概念界定二、户籍制度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辅相成(一)户籍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制度是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制度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实现其政治和社会功能的基本工具,是获得主导性权威的前提,同时决定着技术力量发挥的空间和可能产生的活力。理所当然,国家治理现代化特别强调制度的建设,并且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地包含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的内容,国家治理体系又包含着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政党等多个领域的内容,涵盖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