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等化的人事管理探究【摘要】本文在阐述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等化与教育公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城乡老师配置在数量、结构方面存在的差距,从人事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等化对策:推动农村老师人事制度改革,稳定农村老师队伍;提高农村老师素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等化;人事制度管理一、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等化与教育公平1、教育公平与人的自由全面进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认为,人类社会最高的价值标准是把“以人为本”作为进展的自由。这种自由包括选择生产和生活的机会与过程,还包括选择、拥有和运用物品与权利的能力。[1]还其每个人应有的自由进展的机会,就要满足他们的进展需求,要使其平等的接受教育,享有实质性均等的义务教育服务,培育其拥有和运用经济、政治、社会资源的能力。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服务全民的一种公共产品,在对它进行分配时要符合公共性的要求,政府必须对义务教育资源进行均等的分配,才能保障人人都能够享有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切实实现全面进展的自由。一个人可以在教育中得益—在阅读、沟通、辩论方面,在以更加知情的方式做出选择方面,在得到别人仔细对待方面,等等。通过教育,一个人可以在生产商品中变得更具生产力,那么,预期这个人可以通过同样的发式在自己的生活中直接取得更大的成就,就是自然的了。[2]义务教育的基本作用是促进人的进展,是一个扩大向个人提供可能性过程。义务教育使人的能力得到提升,此过程实质就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人的社会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国家,不同经济进展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和内容。在人的社会化及其改变自身的过程中,教育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义务教育在这个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及作用是其他形式的社会活动所无法替代的。义务教育是要为每一位现代社会的人的生存进展提供一条公平的起跑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进展委员会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日和明天》中认为:教育最终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挖掘一个人的潜力。[3]因此,追求教育公平的核心是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与其智力相当的合理开发,通过自身的能力和努力,使其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会定位。2、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等化与教育公平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指出:“任何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有权力得到九年义务教育。”[4]可见,义务教育是依法规定的国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