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法律思维与“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之反思摘要:互联网技术的进展为传统的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契机和挑战
当前法学高等教育存在培育方案模糊,教育模式僵化、单一,考核方式陈旧、狭隘的病灶
提升法学人才培育质量,应该创新法学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准确契合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需要,科学设计教学模式,有效利用案例教学等实践性手段,培育卓越的法律人才
关键词:互联网;法学教育;法律思维;案例教学一、问题的提出:“互联网”时代与法学教育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明确提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提高法治思维等具体举措
概括地说,依法治国最终要通过“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去落实
“硬件”建设体现在法律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方面,表现为规则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软件”则体现为公民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法治素养的形成
而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律的实际运行效果
就此而言,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不仅是法学教育层面的问题,更关系到下一代建设者的职业能力与社会担当,关系到民族与国家的未来
概括而言,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可以总结为如下方面
首先,重理论、轻实践
关于法学教育问题的讨论,绝大多数集中在抽象性的一般理论层面,缺乏有针对新技术、新方法带来的新问题的专题性、微观性和实践性讨论
其次,重思辨、轻实证
在讨论模式和讨论方法方面,既有的讨论多限于理论思辨而缺少实证性的调查和讨论,这使得理论讨论与社会实践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彼此修正的机会
再次,重知识、轻思维
目前法律思维和法学教育问题大多限于一般性和常识性的介绍,缺乏专业性的思维训练,使得法学教育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有必要实行切实可行的方式予以弥补和调整
与互联网进展相对比,在我国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