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根据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