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新干线轮滑 乙方: 为了更进一步推广轮滑运动,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招生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轮滑培训的招生工作; 3、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推举来咨询或邀请来的客户进行当面咨询; 5、甲、乙双方共同跟进客户,有情况及时沟通; 6、甲方有义务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7、假如乙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泄密之类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与推广; 2、乙方必须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中的任何细节;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和荣誉; 4、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该招生工作提出必要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三、招生成果确认: 1、招生成果确认: 乙方招收或推举的学生报名交费后,开课(不包括预科课程)5 学时后,计入乙方的招生成果。 2、招生酬劳计算: 根据学生报名时付款(最低要求 200 元)的 20%提成。 3、酬劳结算:每月的 15 号结算。 四、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之后,假如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可以续签。 4、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