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婚姻协议引起的争论 不久前,乌鲁木齐市的张华(化名)手持一份 婚姻协议 找到律师咨询
张华说,她所拿的婚姻协议是在她堕胎后男朋友写下的
在协议中,张华的 男朋友表示会全身心的 ----一份婚姻协议引起的争论“”不久前,乌鲁木齐市的张华(化名)手持一份 婚姻协议 找到律师咨询
张华说,她所拿的婚姻协议是在她堕胎后男朋友写下的
在协议中,张华的男朋友表示会全身心的爱她,并称一定会和张华结婚
假如不与她结婚,他会给她 10 万元作为赔偿
在协议上,还有张华男朋友的签名及日期
张华说,现在,她男朋友的家人不同意他们结婚,她男朋友表示不能违反家人意愿
为“此,张华问律师: 能不能要求男朋友按这份协议给她 10”万元钱
张华的问题,引起了争议
支持张华的律师认为:既然男方在婚约中承诺了相应的责任,现在男方又违约,就应该给予女方违约赔偿
“”婚姻协议 是否有效,主要看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显然,张华男朋友写下的这份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一个书面约定,其实是一个属于契约范畴的民事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假如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就是真实意思一致,并且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这个协议理应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这种婚约,在现行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禁止,没有禁止就应有法律效力
但也有的律师认为,张华男朋友所写的婚姻契约属于无名合同,所以张华让男朋友赔付10 万元的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以及该法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故这份协议应属无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副教授沈君立认为,婚姻契约的出现是一种法律的无奈,法律能规定和保护的仅仅是婚姻关系中可以量化的部分,例如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等,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