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案件调解情况分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案件调解情况分析某某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自某某年 4 月下旬成立以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婚姻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工作思路,探究调解工作新方法,帮助广阔妇女儿童解决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半年来某某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纠纷调解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从某某年 4 月 28 日起到某某年 10 月31 日止,半年来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62 起,其中调解和好 17 起,调解离婚的 45 件。其中因性格不合、感情基础不牢、家庭暴力离婚的纠纷 20 件,因打牌赌博欠帐离婚的纠纷 10 件,因重男轻女离婚的纠纷 3 件,因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离婚的纠纷 21 件,因婚后无生育和嫌贫爱富离婚和子女残疾负担太重离婚的纠纷 7 件。离婚当事人农村户口的占 75%,城镇户口的占 25%,高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 80%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0%,离婚当事人年龄 40 岁以下的占 80%,40 岁以上的占 19%,50 岁至 60岁的占 1%,女方无法忍受被迫提出离婚的占 85%左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 98%以上的当事人都能协商一致。一、经对阅卷分析统计,我们注意到今年的婚姻家庭类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70 后中青年人离婚现象比较突出,所占离婚比例很大,且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比例上升。据统计,在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中,当事人的年龄呈现年轻化,离婚当事人年龄 30 至 40 岁的所占比重大,45 岁到 55 岁比例较小,而且女方要求离婚的案件有明显增多。 (二)因缺性格不合、感情基础不牢、缺乏沟通、家庭暴力而引发离婚的占有很大比重。自今年 4 月下旬以来,当事人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有 20 件,约占 32%。 (三)因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的离婚纠纷 21 件,约占 34%,所占比例相对较大。(四)农村人口离婚比例很高,高中文化以下的离婚律高。(五)因重男轻女、婚后无生育的、家庭负担较重离婚纠纷比重偏低。(六)调解和好不离婚的占案件总数的 27.7%,比例偏低。调解和好的案件,大多是夫妻一时赌气要离婚,男方认错,女方谅解,一般都能和好。(七)婚姻家庭案件结构单一,以离婚纠纷为主,继承、赡养、抚养、扶养、解除同居关系等纠纷没有。(八)调解时,纠纷当事人就夫妻双方债权、债务不肯言明或声明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