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篇一为做好我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仔细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假如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在完成工作 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五、国家规定在 16 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 8 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
其中卡介苗接种 1 针,乙肝疫苗 3 针,脊髓灰质炎糖丸次,百白破 4 针,精白破 1 针,麻疹疫苗 2 针,乙脑疫苗 4 针
流脑 4 针
4 六、这个预防接种证,一个是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另外也是同是保证了别的孩子的健康不受侵害
是国家控制的一种方式
希望家长们要配合好政策
篇二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