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财物管理制度(一)经费管理制度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约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 7 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 7 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别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根据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二)器材管理制度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三)档案管理制度3、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4、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5、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6、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四)工作证使用制度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