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顿情况报告根据大队整顿方案,我室全体人员仔细进行了补充动员教育,仔细学习了有关文件和条令、条例,个人进行了对比检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我们认为:江主席在领导我军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确立了依法治军的方针,把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实现了我军治军思想新的飞跃。在这一方针指引下,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以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风貌,踏着时代的节拍,背负着人民的希望,阔步前进在 21 世纪征程上,贯彻依法治军方针,使我军法制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面阐述了依法 “治军方针。江主席深刻指出: 依法治军,把党关于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党的领导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目的是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推动军队现代化建设。 这是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从理论上对 依法治军 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作出的深刻阐述。人们清楚地记得,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同时也把依法治军作为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重要方针,从而为我军树立起依法治军的时代标杆。早在 1989 年 11 月,江泽民同志担任军委主席之初,就抓紧军队的法制建设。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先后签发了 11 个军事法规,1990 年 6 月 9 日签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首次把 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 写进军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新时期治军的指导思想。1997 年 3 月 14 日,经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主席签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 18“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治军 。这是我国首次在现行的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依法治军的大政方针。同年 12 月的军委扩大会议上,江主席又郑重地提出,要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国防和军事法规体系。1998 年 12 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20 周年之际,江主席在总结二十年来军队建“”“设的历史经验时,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军与军队 三化 建设的辩证关系,明确地提出: 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成果和经验,用法规和条令条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军队各项建设都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依法治军方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