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为树牢安全进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三年行动扎实推动。 抓部署 明确领导机构 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进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多次强调。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 2 个专题、9 个行业领域专项、4 个阶段部署此次行动。32 个省级政府相继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亲自上手、专题讨论,部署本地区相关工作。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分别作出指示,常务副省长冯飞多次提出指导意见。 “提前谋划、防患未然,细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福建省省长唐登杰强调,坚持六级同步发力、同步推动、同步落实。 “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强调。 ………… 动员部署中,一种共识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32 个省级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其中,吉林省实行“双组长”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 20 个省份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 此外,28 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