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峰峰矿区滨河路国泰花苑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 65 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5 年,每年租金为 1000 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
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第一是保护,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
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
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与协议书 篇 3 委托人: (甲方)以下简称 行纪人:镇江市兄弟房产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产权人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楼层_____/_____,并含下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