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使采购的关键原材料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及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3. 职责3.1 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规范。3.2 检验科负责对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3.3 检验科负责对关键原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4. 程序内容4.1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4.1.1 对关键原材料件(如导体材料、绝缘材料、护套材料等)的检验/验证由本厂进行。4.1.2 生产技术科应编制《进货检验规程》,明确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频次、检验手段等。4.1.3 供方向本厂发货时,应向供销科提供“供方送货单”和“产品合格证”,转交检验科。4.1.4 由检验科安排检验员依据相应的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将其结果填入《原材料进厂检验单》。产品合格时,以此单作为进货入库的凭证;产品不合格时以此单作为办理退货的依据。4.1.5 若需检验或试验的原材料因故当日不能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时,应由检验员在进货暂存处作出“待验”标识。检验、验证判断合格,摘掉“待验”标识,办理入库。4.1.6 进货产品的状态标识,经检验的合格品、不合格品用标牌标识。合格,插“合格”标牌;不合格,挂“不合格”牌。4.2 关键原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4.2.1 频次:定期确认检验的频次不低于 1 次/12 个月。电工圆铜原材料名称4.2.2 项目:为相应的原材料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或产品标准中型式试验全项。聚氯乙烯电线执行 GB/T5023、JB/T8734 标准,镀锡铜导体执行 GB/T4910 标准;裸铜导体执行 GB/T3953 标准;聚氯乙烯电缆料执行 GB/T8815标准。(标准应及时更新,确保现行有效。4.2.3 实施:定期确认检验可由本厂进行,,也可由供应商进行,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4.2.4 合法检测部门提供的合格的产品全性能检验报告可作为一次有效的定期确认检验证据。4.2.5 关键原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控制4.2.5.1 当发现关键原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求供应商再次送货时,按批提供经第三方检验的合格报告。4.2.5.2 本厂对关键原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所供原料送第三方做确认检验,如两次不合格,撤销供货资格。4.3 检验科保存关键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记录、定期确认检验记录、供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有关检验数据,以此作为对供方的评价依据。5. 关键原材料检验规程型号T1R、T2R、T3R、TU1R、TU2R规格范围①8.0、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