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三学习”心得体会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方面的禁止,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并详细列出52个“不准”的行为,这与1997年的试行版本相比,新增了2个禁止,22个“不准”,因此,极大地丰富了党的廉政纪律的内容
同时《准则》也详细列出了领导干部容易出问题、最容易犯事、最容易迷失的“思想领域”,在理论上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作了善意的“从政提醒”,使领导干部在行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按照局党组反腐倡廉宣传月的要求,我处认真组织了学习,进行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换言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
领导干部要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
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行使不好就会出问题
陕西高速集团陈双全的落马就很好的诠释了这点,正是由于陈双全错误的将手中的权利作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筹码,最终将自己送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声败名裂,成为人民的罪人
因此,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二是要接受群众监督,从外部戴好廉洁从政的“紧箍咒”
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
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