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谓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考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国家进展改革委 2024 年第 21 号令】),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其他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不是企业利润总额,而是所属行业、当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有关指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4]300 号)所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的区别: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小型微型企业的适用范围除一般企业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次是划分标准不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指标包括多个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不同标准。二、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财税〔2024〕34 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纳税人可享受所得减半和低税率两个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23 号的主要内容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