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 50%以上。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常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关于北京等 8 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38 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国税详解】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500 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常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根据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国税详解】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万元(500 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 500 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超过 500 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超过 500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假如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 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后,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2 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根据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