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管理法律规范》等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所有必要的支出,应事前征求局长同意方可进行
四、各项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一支笔制度,由当事人或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和主管会计审核,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必须提前做出,提报局长同意后集中购买
办公设备实行政府公开议价,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等实行协议供货,根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定点采购供应商,咨询至少 2 家以上供应商,报价低的为定点采购单位
六、因公出差人员,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出差应住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宾馆、饭店
住宿标准、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青黄财字〔2024〕20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出差人员要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分管领导签字,主管会计审核,报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应于当月内办理结算,无特别情况一般不得跨月清算
出差人员报销单据中不应有礼品出现,领取伙食补助的也不应再报销餐费
七、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并且不收取食宿费用的,参会人员不得报销和发给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议期间的公杂费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根据差旅费规定报销和发放
会议主办方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参会人员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根据差旅费规定报销和发给
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一般性及培训要坚决制止,严禁参加带有旅游性质、经营性质的学习和培训;对跨区、跨部门组团外出学习、培训要严格控制
单位组织内部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必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八、招待费支出应严格根据区有关规定执行,事前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