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化论讨论中获得的哲学启示从复杂性和复杂系统演化理论讨论中获得的哲学启示从本世纪 40 年代或更早一些时候开始,人们对世界认识的视野进到了被以往称为复杂性事物的领域,复杂性和复杂系统演化成为科学家和哲学家们最关注的讨论课题之一。——(注:王志康:《论复杂系统演化的普遍性与特别性对一种新的进化论或进展观的探究》;载《广州体院学报》第 16 卷社会科学专辑。颜泽贤等主编:《复杂系统演化论》,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在这一讨论过程中,本人给自己设定的任务,是寻找复杂系统演化理论的逻辑起点。分别涉及到三个概念,它们就是复杂性、系统和演化,它们虽然被常常使用,出现在各种著作和文章中,但长久以来一直没有明确、公认的定义。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同在进化论讨论中发生的类似情况,仅靠原有的辩证法体系的演绎无法确切地表达出三个概念的含义。而复杂性、系统、演化三者也不适合作为哲学的元范畴。因为,它们均可以带否定词,或与 “原有的元范畴在含义上交错或相近。 那么,系统又是什么呢? 系统是物质多样性统一的”具体化形式 。(注:参见拙文:《论一般系统论的系统定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系统——定义兼论康德〈宇宙进展史概论〉中的系统思想》,载《新时期社会科学教学与讨论》,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注:参见拙文:《论系统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中的地位》,载《广州体院学报》1993 年社科专辑。)在这里,我们必须再一次使——用层次观念。任何一个具体的物质系统都是其母体物质层次结构中的一部分或一个区段。换句话说就是,层次必须先于系统存在,只有这样才能把系统的起源及其分类搞清楚。其性质是由同层次事物关系决定的系统可视为简单系统,具有简单的多样性统一关系,而性质由不同层次事物相互关系决定的系统,具有复杂的多样性统一关系,属于复杂系统。引进了层次观念,才使我们对于什么是简单事物,什么是复杂事物,以及两者之间的最根本的区别有了一个客观性的判别标准,从起源上揭示了系统和复杂系统的存在。我由此想到,假如辩证法承认系统性或系统的存在,它必须接纳层次作为基本范畴。从思维制造性讨论中获得的哲学启示于是,我着手将各种已知的思维方式由外至内进行分类排队,初步形成了一个思维层次结构系统:直接感性/间接感性/理性/世界观/明意识/潜意识/意识之上。(注:参见《突变和进化》跋:精神的欢乐是制造。)这是一个具有质的包含与被包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