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自我介绍 3 3 篇 从总体上讲,主动型的自我介绍与被动型的自我介绍都是自我介绍。它们在人际交往中,都是常常被采纳的介绍方式。 根据社交礼仪的具体法律规范,进行自我介绍,应注意自我介绍的时机、自我介绍的内容、自我介绍的分寸诸方面的问题。 1、自我介绍的时机 (1)在社交场合,与不相识者相处时。 (2)在社交场合,有不相识者表现出对自己感兴趣时。 (3)在社交场合,有不相识者请求自己作自我介绍时。 (4)在公共聚会上,与身边的陌生人共处时。 (5)在公共聚会上,打算介入陌生人组成的交际圈时。 (6)有求于人,而对方对自己不甚了解,或一无所知时。 (7)交往对象因为健忘而记不清自己,或担心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时。 (8)在出差、旅行途中,与他人不期而遇,并且有必要与之建立临时接触时。 (9)初次前往他人居所、办公室,进行登门访问时。 (10)访问熟人遇到不相识者挡驾,或是对方不在,而需要请不相识者代为转告时。 (11)初次利用大众传媒,如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标语、传单,向社会公众进行自我推介、自我宣传时。 (14)因业务需要,在公共场合进行业务推广时。 (15)应聘求职时。 (16)应试求学时。 凡此以上种种,又可以归纳为三种情况:一是本人希望结识他人;二是他人希望结识本人;三是本人认为有必要令他人了解或认识本人。 2、自我介绍的内容 鉴于需要进行自我介绍的时机多有不同,因而进行自我介绍时的表达方法便有所不同。自我介绍的内容,指的是自我介绍时所表述的主体部分,即在自我介绍时表述的具体形式。 确定自我介绍的具体内容,应兼顾实际需要、所处场景,并应具有鲜亮的针对性,切“”不可 千人一面 ,一概而论。 依照自我介绍时表述的内容的不同,自我介绍可以分为下述五种具体形式。 (1)应酬式 应酬式的自我介绍内容最为简洁,往往只包括姓名一项即可。例如: “”您好!我的名叫张路 。 “”我是雍纹岩 。 (2)工作式 工作式的自我介绍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供职的单位及其部门、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等三项。他们叫作工作式自我介绍内容的三要素,通常缺一不可。其中,第一项姓名,应当一口报出,不可有姓无名,或有名 无姓。第二项供职的单位及其部门,有可能最好全部报出,具体工作部门有时也可以暂不报出。第三项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有职务最好报出职务,职务较低或者无职务,则可报出目前所从事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