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程序和法律文书一、系统的组成:五个子系统:案件查处案件督办案件统计卫片汇总机构信息二、系统作用:它是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的重要保障;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重要平台;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收集、统计、分析执法监察基础数据,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
三、总体目标:让每个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安装这个系统,让每个执法监察人员应用这个系统,让每个执法监察工作进入这个系统,逐步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信息化,最终建立全国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网络,实现全程数字执法
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争取尽早开通网络
在开通网络之前,也要应用“系统”开展案件查处等执法监察工作
四、案件查处程序:一、基本程序
发现—制止-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
二、关键环节
责令-决定处理意见-告知-申辩/听证-移送
责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履行法定义务责令作出行政处罚
(一)责令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第1页共10页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无证开采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开采
适用情形:正在进行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可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当事人拒不停止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