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规定为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科学管理,使管理工作达到高标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各合同单位需严格遵守,并制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奖惩办法
本规定经三方签章生效
未尽事宜及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需调整、补充的内容,由项目管理部另行发文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总承包单位(签章): 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职责一、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1、各相关单位关系框图业主总代表项目监理部总包项目部 2 指定供应指定分包分包单位供应商总包项目部 3 总包项目部 1 供应商分包单位指定分包指定供应指定供应指定分包分包单位供应商业主各部对接负责人各部门 2、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框图(附图) 3、监理单位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框图(附图) 4、承包单位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框图(附图) 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1
办理临时用水、用电报批报建手续和施工后,移交总包单位使用管理
提供施工图纸,并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会议
审批由承包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签发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并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
主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审核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对其人员任用有建议权
协助承包单位办理工程开工手续; 对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规划证及施工许可证,并协助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对《设计变更单》进行技术及经济分析,监督限额设计的现场实施及设计服务质量评估
对项目现场拥有全面的综合管理处置权
组织召开并参加与项目有关的各级工程会议
三、监理单位职责范围工程的建筑(含室内精装)结构、室内配套安装、园区配套、景观环境、样板房装修等的施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及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