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制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期: 从 年 月 日 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
在合同(协议)签定后 3 天内,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3 天后施工人员还没有入施工场地,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协议)并另行发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 第四条 合同(协议) 价款: 第五条 甲方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法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根据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 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养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景观损坏、苗木死亡),乙方负责恢复
5、进入 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甲方
第七条 工期顺延: 1、除自然灾害和甲方原因外,工程未按合同(协议)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协议)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工程付款及竣工结算: 1、 第九条 竣工验收: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 7 天内向甲方申请验收
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协议)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