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贯彻落实好《某某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更好地宣传推介我市特色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市委组织部决定每年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上报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评,经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范围向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中组部、省委信息中心报送与党建、组织工作相关信息及被采纳信息
主要为: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正刊、简讯和综合;省委组织部领导参阅、专报和转报,《组工信息》正刊、近期动态和综合;省委信息中心长篇或重要信息(包括《呈阅件》、《情况沟通》、《某某信息·长篇》)、省委信息中心短篇或综合信息(包括《每日汇报》、《某某快报》、《某某信息·短篇》、《互联网信息》、《信息综合专报》);中组部供领导参阅、《组工信息》正刊和综合
二、计分标准1、《某某组工信息》“正刊”(带题目)每条计 5 分;简讯每条计 2分;综合刊发的信息每条计 1 分
2、《某某组工信息》“正刊”(带题目)每条计 30 分;“近期动态”每条计 20 分;综合刊发的信息每条计 10 分
3、《中组部组工信息》“正刊”(带题目)每条计 60 分;供领导参阅每条计 60 分;综合刊发的信息每条计 30 分
4、被省委信息中心信息刊物采纳,并被省委组织部“信息采纳情况通报”登录的,长篇每条计 30 分;短篇每条计 10 分
5、所采纳信息被市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 10 分;被省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 30 分;被中组部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 60 分;在中组部《组工信息》刊发,被省委组织部《组工信息》配发的,正刊每条加计 30分,动态每条加计 20 分
6、凡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视情况予以扣分,并在全市组织系统进行通报
三、任务目标1、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每周要向市委组织部讨论室报送组工信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