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_帮扶计划与实施方案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_帮扶计划与实施方案 篇一 街道辖区目前有 4 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 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别困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加、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提倡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别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别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女方年龄在 45 周岁以上的家庭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
对符合国家、区、州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
利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重大节假日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
(责任单位:计生办、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符合条件的年满 60 周岁的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责任科室:民政办)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