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质〔2024〕31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24〕31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 重庆建设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 , 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房建和市政基设工程中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危大工程范围 见后
二、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工程概况: 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 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 法规、 法律规范性文件、 标准、 法律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组等; (三) 施工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 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 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 工艺流程、 施工方法、 操作要求、 检查要求等; (五)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措施、 技术措施、 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施工管理人员、 专职安管员、 特种作业人员、 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 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验收内容、 验收人员等; (八) 应急处置措施; (九)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 (一) 专家; (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 有关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技负人及相关人员; (四) 总、 分包单位技负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负人、 项目技负人、 专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管员及相关人员; (五) 监理单位项目总、 专监
四、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 内容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