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地防台风工作预案我区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常常遭受台风的袭击,做好建筑施工场地的防台风工作,对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在受御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影响时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场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 号),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一)本预案为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场地在受御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二)本预案适用于顺德区所有在建施工场地的应急处理。(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顺德区设立建筑施工场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组长:区建设局局长副组长:区建设局主管副局长成员:局建管科、区质监站、各质监分站负责人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各施工场地做好防风工作,检查施工场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