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4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 1
2 工程建设地点: 1
3 工程规模、特征: 1
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
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
6 承接方式: 1
7 估计勘察工作量: 1
8 工程内容: 序号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第三条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第四条 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
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 ”””计取;或以 预算包干 、中标价加签证 、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等方式计取收费
国家 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2 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 元(大写 ),合同生 效后 3 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 20% ,计 元作为定金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 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拨付工程费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总额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 第六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
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 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 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