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方案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篇一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法律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仔细学习《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强分析,推动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报送要求(一)地方财政部门。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应当直接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其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二)各部门。 各中央部门应当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各级部门应当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三)行政事业单位。 各单位应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一)关于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深化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究建立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所属单位中选取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