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据此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这是我国在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上的一大突破。84 种危化品入重点清单《重点目录》目前共涉及 84 种危化品。它们均符合下列 3 种条件之一: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生产使用量大或者用途广泛,且同时具有高的环境危害性和(或)健康危害性;属于需要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包括《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管制的化学品等。环保部今后还将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需要,组织专家,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高危品优先管理呼声高涨“”我国化学工业产值在 十一五 期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化工生产总值第一大国。对数以万“”计的 现有化学品 进行登记注册、确定其环境及健康危害、评估其风险,是我国在化学品环境管理上面临的严峻挑战。近年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企业违规排污、丢弃化学污染物事件频发。在中国实施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这要求企业就其生产和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进行登记,以便政府摸清这些污染物的产量、毒性、排放和释放情况,并最终将这些有力的信息转化成为公众监督、合力治污的武器。登记为信息公开铺设通道环保部称,根据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该部组织制定了《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首次要求企业就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 填报并提“”交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数据 ,意味着我国对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环境风险登记并进行信息公开提上了日程。“一直以来,凡是在中国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向安监部门进行 危”险化学品登记 。大部分的危险化学品并不纳入环保部登记范畴,其环境和健康风险也就不得而知。《办法》的一大亮点,即要求凡是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 。这是由环保部门组织的、首次对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进行系统的信息收集工作。企业需要向环保部门汇报其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分类、用途、使用方式、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等。这就为企业和政府进一...